4名“醉猫”被陇西公安交警查获

2023-03-19 19:07:04    来源:陇西圈子


(资料图片)

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进一步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效打击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陇西公安交警立足实际,紧扣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春季守护行动”,深入开展统一行动,查处醉酒驾驶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再次饮酒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0起,取得显著效果。

3月15日22时05分,执勤民警在辖区北城路市场坑后门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甘J60**23号小型轿车驾驶员任某胜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驾驶员任某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15日22时20分,执勤民警在辖区长安大道中天酒店十字东口至江能酒店十字西口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甘J58**5号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春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驾驶员李某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14日22时38分许,执勤民警在昌越村道1公里100处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甘A77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驾驶员张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核查发现,张某于2021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此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月15日221时19分许,执勤民警在中天酒店十字东口至江能酒店十字西口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甘J58F0**号小型汽车驾驶员李某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驾驶员李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同时,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过往驾驶员细心讲解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领会“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理念,为酒驾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